旅游与资源环境学院全体教师:
按照人事处文件《关于开展第二轮岗位聘任任期届满考核的通知》要求,现将我院该项工作安排如下:
一、成立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
组 长:查 芳
成 员:张立虎、储玖琳、郭全忠、郑治国、刘全玉、韩喜红、王秋利
二、考核对象
1.2013年参加岗位聘任的全体教职工(以校发〔2013〕140号文件、校发〔2013〕141号文件、校发〔2013〕142号文件、(校发〔2013〕154号文件为准)(附件1、2、3、4)。
2.2013年岗位聘任结束后进校的教职工,根据自己的岗位级别,参照对应的岗位职责和任期目标填写《安康学院工作人员聘期考核表》,其中,进校不满一周年的教职工,不评定考核级别。
三、考核期限及内容
按照所聘岗位的岗位职责和任期目标,考核自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教学、科研、管理及其他工作的情况。
四、考核程序及任务分工
1.教职工自评。各教职工对照2013年所聘岗位的岗位职责和任期目标(附件5),总结聘期内完成的工作和取得的业绩,撰写个人聘期总结报告、填写《安康学院工作人员聘期考核表》(附件6),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。
2.分组考评。学院负责讲师一级、二级、三级岗位的任期届满考核;助教一级、二级岗位的任期届满考核;非教师专技七级、十级、十二级岗位的任期届满考核;管理九级、十级岗位的任期届满考核;工勤岗位的任期届满考核。其他岗位考核由学校组织进行。
3.考评方式。学院组织成立第二轮岗位聘任任期届满考核评审组,对学院负责考核的教职工个人聘期总结报告、《安康学院工作人员聘期考核表》和相关支撑材料进行评审,评审结果经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后报学校人事处。
五、考核等级
考核结果分为两个等级:合格、不合格。
合格:全面完成岗位职责、达到任期目标要求。
不合格:经考核评审组认定,离完成岗位职责、达到任期目标要求有较大差距。
六、考核时间安排
1.4月20日—4月22日,布置考核工作,并通告全体教职工。
2.4月23日—4月26日,教师完成自评,在学院办公室领取《安康学院工作人员聘期考核表》,填写后交邓欣联老师处。
3. 4月27日-4月28日,完成考核。学院将参加学校考核人员(副教授职称以上,管理5.6.7.8级岗位)的考核表纸质版收齐后统一报送人事处。
4.学院负责考核人员的考核表应于5月6日前提交学院办公室,5月7——9日学院办公室将教职工填写的《安康学院工作人员聘期考核表》纸质版,提交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考核,确定考核结果。郑治国负责按时将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的《安康学院工作人员聘期考核表》和相关支撑材料纸质版报送至人事处103办公室,将《安康学院工作人员聘期考核表》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指定邮箱。
七、其他事项及要求
1.所有考核人员均填写纸质版考核表,并提交电子版考核表。
2.填写《安康学院工作人员聘期考核表》时,请认真仔细地对照基本任职条件、岗位职责与聘期目标任务。若发现严重不实内容,考核等级定为不合格并在全院范围内通报。
3.聘期内有攻读学位、出国进修、挂职,学校或二级学院派出等任务者,依据时间长短,由评审组讨论对聘期应该完成的业绩量作相应缩减。
4.考核结果作为下一轮岗位聘任 、今后推先推优和安排工作任务的参考依据。
附件:
1.《安康学院关于第二轮岗位聘任第一批人员聘任的通知(校发〔2013〕140号》
2.《安康学院关于第二轮岗位聘任第二批人员聘任的通知(校发〔2013〕141号》
3.《安康学院关于第二轮岗位聘任第三批人员聘任的通知(校发〔2013〕142号》
4. 《安康学院关于第二轮岗位聘任第四批人员聘任的通知(校发〔2013〕154号》
5.《安康学院关于开展第二轮岗位聘任工作的通知(校发〔2013〕57号)》
6. 《安康学院工作人员聘期考核表》
旅游与资源环境学院
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